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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綿20條 |王家卓:明確邊界,系統施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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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卓——中規院(北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生態市政院院長,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海綿城市建設專業委員會秘書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明確邊界,聚焦雨水,系統施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 —— 對“海綿20條”的學習體會
2013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指出:“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統時要優先考慮把有限的雨水留下來,優先考慮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2015年以來,通過試點城市和示范城市的帶動,海綿城市的理念在我國得到快速推廣和普及,很多城市在新區建設和城市更新中融入海綿城市的理念,海綿城市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
然而,海綿城市畢竟是新生事物。在具體實踐中,不少城市還存在對海綿城市建設的必要性認識不到位,對海綿城市概念理念理解不到位,規劃編制和項目謀劃不系統,工程設計和建設質量不高等問題,導致海綿城市建設的效果打了折扣。尤其是一些城市和一些行業從業者、行業管理者對海綿城市內涵、作用和邊界認識不到位。一方面,不少人認為只有源頭低影響開發是海綿城市,還持有“海綿城市無用論”的偏見,認為海綿城市對解決城市內澇問題幾乎沒有什么貢獻;另一方面,“海綿城市萬能論”的錯誤論調也時常能聽到。此外,“泛海綿化”,什么工程都貼上海綿城市的標簽,在計算海綿城市投資中把主體工程都考慮進去這種做法也時有發生。針對目前存在的這些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及時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建辦城[2022]17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海綿城市的內涵和實施路徑,并對規劃編制、項目設計、建設運維和長效機制等方面提出了清晰的要求,尤其是明確提出了32個“正面清單”和23個“負面清單”,對科學穩妥推進我國海綿城市建設十分必要,意義重大。
01要毫不動搖、堅定不移地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1、建設海綿城市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講話精神,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系列文件的基本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海綿城市的講話中提出的“兩個優先”、“四個自然”,充分體現了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觀,也體現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的系統觀。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內容,是推動我國城鄉綠色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提升我國城市建設品質的重要抓手,也是是我國建設生態、安全、健康、可持續的城市水循環系統的必由之路。
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和批示精神,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明確了海綿城市的定義、建設目標和路徑。在《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8號),《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等重要文件中,又進一步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的要求。因此,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既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系列文件的要求,應堅定不移的推進這項工作。
2、建設海綿城市是統籌解決我國缺水和內澇問題的必然要求。
我國受大陸性季風氣候影響,降雨多集中在汛期,對城市排水十分不利。在過去幾十年快速城鎮化過程中,各城市普遍存在對天然水體和自然滯蓄空間的保護和預留不夠,城市過度硬化等問題,加之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投入不足,短板突出,這些原因導致我國城市內澇問題較為突出,汛期“城市看海”現象屢屢發生,有些甚至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與此同時,我國總體來說是缺水國家,人均水資源量不足全球人均的四分之一,水資源在不少地區是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因此,在解決城市雨水相關的問題時,必須用系統的思維,統籌考慮城市水資源利用和排水防澇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海綿城市建設,正是要統籌考慮雨水的留存、利用與排出,統籌解決城市缺水與內澇問題的新理念。
3、海綿城市建設是中國和發達國家先進雨水管理理念接軌的中國方案。
中國當今面臨的雨水相關的這些問題,發達國家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最近幾十年來,世界不少國家圍繞城市雨水的綜合管理,都提出了自己的解決方案。比如美國的低影響開發(LID)和綠色雨水基礎設施(GSI)、澳大利亞的水敏感性城市設計(WSUD)、英國的可持續排水系統(SUDs)等,其本質都是從末端治理走向源頭、分散的設施優先,控制雨水徑流,盡可能降低城市開發建設對匯流過程的影響,使其盡可能接近開發前的水文狀態。
在日本東京年降雨量達到1530毫米。東京對雨水源頭控制十分重視,將其稱之為“雨水流出抑制”,其主要內容包括調蓄和下滲,并將其作為暴雨應對方針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東京規定,每公頃的開發建設用地必須通過調蓄或者下滲,控制500立方米以上的雨水量,而且在神田川等7個重點流域,這個值還更大。
新加坡年降雨量更大,達到2100毫米。新加坡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要通過調蓄和下滲等方式,將開發建設后10年一遇降雨的峰值徑流系數控制到0.55。
從上述的發達國家的經驗中不難看出,雨水的源頭管控是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我國的海綿城市正是和這些先進雨水管理理念接軌的中國解決方案,我們應該毫不動搖、堅定不移推廣推進這項工作。
02《通知》進一步明晰了海綿城市的內涵和特征
《通知》明確闡釋了海綿城市的內涵和特征,經過仔細閱讀《通知》不難發現,海綿城市具有以下6個明顯的特征:
1、聚焦雨水問題。《通知》明確,海綿城市建設通過綜合措施,提升城市蓄水、滲水和涵養水的能力,實現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此前的海綿城市建設中,部分城市將海綿城市建設過分擴大,將城市污水收集處理、供水、水環境治理甚至供水都納入海綿城市建設的范疇。此次《通知》明確提出,海綿城市建設應聚焦在城市雨水相關問題上。在城市地區,和雨水相關的問題包括城市內澇、水資源短缺、雨水徑流污染和合流制溢流污染等,這些問題是海綿城市建設應重點解決或者緩解的問題。在這些和雨水相關的問題中,城市內澇是海綿城市建設最應該重點關注的內容。
2、源頭減排優先。海綿城市區別于傳統城市排水一個明顯的特征在于,海綿城市建設中,要優先從源頭控制雨水徑流,優先在綠地、建筑和道路的建設中,因地制宜采用雨水花園、綠色屋頂、透水鋪裝、濕地等措施,實現對雨水徑流總量的削減和峰值流量的削減,以盡可能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水文過程的影響。
3、綠色設施優先。海綿城市建設首先要保護和利用自然山體、河湖濕地、耕地、林地、草地等自然生態空間,其次是要修復受損的自然生態系統,此外還要在城市開發建設中控制不透水面積,充分利用城市綠地、綠色屋頂等對雨水徑流進行削減。利用這些天然的、修復的和人工建設的綠色基礎設施,實現對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優先、充分利用綠色基礎設施,是海綿城市區別于傳統城市排水的另一個基本特征。
4、“藍綠灰”相結合。海綿城市對于解決城市內澇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只有源頭減排措施,顯然無法應對城市內澇。海綿城市建設必須藍綠灰相結合。首先是要充分利用好“藍色空間”,要充分保護好自然水系脈絡,避免開山造地、填埋河汊、占用河湖水系空間等行為,以充分發揮河湖水系對雨水的調蓄作用;其次是要充分利用自然生態空間和擬自然生態措施等“綠色設施”,來實現對雨水徑流的消納、滯蓄和凈化;最后,海綿城市建設還離不開必要的“灰色設施”,排水管網、泵站、調蓄池等必要的灰色措施對解決城市內澇問題至關重要,只有充分將“藍綠灰”設施進行充分融合,才能解決設防標準以內的城市內澇問題。《通知》也明確提出,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不能過去都是灰色措施,現在有了海綿城市,就只強調生態措施和源頭減排,而忽視了必要的灰色措施。
5、系統治理。《通知》明確規定,海綿城市建設應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轉變。系統治理的思路融合在《通知》的全文中,這種思路體現在要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綜合措施來應對雨水問題,體現在從雨水產匯流到排放過程再到排入受納水體的全過程管控,也體現在“藍綠灰”措施的結合,還體現在從規劃編制、項目謀劃、工程設計和建設以及運行維護全流程都提出了海綿城市建設的應該做什么和不應該做什么。
6、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通知》明確提出,海綿城市建設要應對的核心問題是城市內澇,其次還有水資源缺乏和降雨徑流污染等。海綿城市的建設的主要目標是要能緩解城市內澇,通過綜合措施有效應對內澇設防重現期以內的強降雨,增強城市的在應對氣候變化和抵御暴雨災害等方面的“韌性”,促進形成生態、安全、健康、可持續的城市水循環系統。
03《通知》明確了哪些是海綿城市建設的范疇
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城市對海綿城市理解有偏差,將海綿城市概念過分擴大,將園林綠化、河湖水系治理、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甚至一些道路主體工程都作為海綿城市建設的內容,其投資也都計入海綿城市投資。這種炒概念、貼標簽,“萬物皆海綿”的錯誤做法,誤導了政府和社會民眾,讓大家誤以為海綿城市建設花錢很多,其實際上是這些和海綿不相關的工程以及和海綿相關的主體工程投資較大。這很不利于海綿城市建設的推進。由于投資也沒有聚焦到當前人民群眾急切希望著需要解決的城市內澇問題,往往海綿城市建設的效果也難以滿足民眾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期盼。
此次印發的《通知》明確了海綿城市的內涵,根據上述內涵,判斷是不是可以納入海綿城市建設的范疇,關鍵是看這項工程在設計和建設之初,是不是特意考慮了對本地降雨所產生的雨水徑流進行消納和調控的功能,并且是否實際上發揮了這種功能。
利用這種準則,不難判斷,按照傳統方式建設沒有考慮對雨水徑流消納的的綠化帶、公園、不能滲水透水的廣場、防洪工程、污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等工程,不應納入海綿城市建設的范疇。而通過雨水花園、生物滯留設施、綠色屋頂、透水鋪裝、透水瀝青、透水混凝土、濕地、濕塘等對雨水徑流能夠起到滯蓄、調節和凈化作用的這些建設內容,就應該算作海綿城市建設的范疇。此外,雨水管網、雨水泵站、雨水調蓄池等雖然是灰色設施,但也是和雨水排放直接相關的,也應該算作是海綿城市建設的內容。合流制管網里邊既流雨水也流污水,也是和雨水相關的,因此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也應該算作海綿城市建設的投資。用于雨水收集利用的一些設施和工程,比如雨水調蓄池、雨水罐、雨水桶等,也是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內容。
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的邊界,海綿城市建設的投資計算的邊界也就相應明確了。上述屬于海綿城市建設的內容,其投資應該計入海綿城市建設的投資,否則就不應該計入。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確指出,一些道路、廣場、建筑等主體工程的投資不應計入海綿城市建設的投資。因為沒有海綿城市的理念,這些主體工程一樣要建設。不能讓海綿城市建設背上主體工程投資的鍋。
04《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的作用
解決了海綿城市“是什么”以后,還要清楚海綿城市能“干什么”。針對過去一段時間大家對海綿城市到底能干什么存在的爭議和疑問,《通知》給出了明確的答案。認真閱讀《通知》不難發現,海綿城市建設具有以下4個方面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緩解城市內澇。此處說的海綿城市是“藍綠灰”相融合的綜合解決方案,包括承擔調蓄和行泄功能的河湖水系、包括源頭雨水徑流控制設施,也包括雨水管網、泵站和調蓄池等灰色設施。雨水管僅有降雨時使用,最難應對的是瞬間大流量。
從理論和世界各國的實踐經驗來看,不可能將雨水管普遍設計成幾十年一遇的標準。即使在城市排水防澇方面被廣泛贊揚的東京都,在其中心城區(一般稱為23區)內雨水管網的設計標準為50毫米/小時(約相當于4年一遇),也沒有做到更高的標準(因為沒必要)。在遭遇更大暴雨的時候,雨水徑流如果同時匯入,峰值流量過高,雨水管網顯然是難以應對的。這就需要采取綜合措施來將雨水峰值流量降低下來。
在源頭對雨水徑流進行控制是最有效的辦法,一方面這可以減少雨水徑流的產生量,還可以降低其峰值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長匯流和排放時間,減輕雨水徑流的“齊步走”效應,這就相當于變相提高了雨水管網的排水能力。此外,通過河湖水系、濕地以及人工建設的調蓄池的調蓄作用,也可以降低雨水徑流的峰值流量。
從以上分析不難看出,城市排水管網僅有3-5年一遇甚至更低的標準,而城市需要應對50年一遇的降雨(根據國家標準,城市內澇防治標準與人口規模相關,此處說的50年一遇是用來舉例),必須綜合采取源頭綠色設施的減排,以及藍色空間的調蓄,輔以必須灰色空間的調蓄,通過減少雨水徑流、延長匯流時間、調節削減峰值流量等方式,將雨水徑流的峰值流量控制到排水管網可以承受的水平。這就是海綿城市建設能夠緩解城市內澇的關鍵原因所在。顯然,如果上述措施都做到位了,海綿城市建設還能夠有效應對設防標準內的暴雨,使其不形成災害。
二是有利于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我國還存在大量的合流制管網。合流制排水系統一個明顯的缺點是雨天可能產生溢流,導致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排向水體從而導致污染。針對合流制排水系統的溢流污染問題,如果能夠實現徹底雨污分流,那就可以不再產生溢流。但是如果確實不具備雨污分流改造的條件,那就要實事求是,采取綜合措施,包括雨水源頭減量、加大截流倍數、科學設置溢流堰門、建設調蓄設施、加大污水處理能力等多種方式控制溢流污染。其中,雨水源頭管控至關重要,這其中的道理也很淺顯易懂,雨水不再進入合流制管網,或者少進去一些,延時晚進去一點兒,都可以降低合流制排水系統的溢流量。
三是有利于削減分流制地區的雨水徑流污染。雖然我國在國家層面的文件中,從未提出要“一刀切”的雨污分流改造要求,從未提出要“消滅合流制”,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一些部門,一些城市對合流制與分流制的優缺點認識不到位,片面的認為雨污分流就能解決污染問題,其實這種認識是極其錯誤的。誠然,合流制存在雨天溢流污染的問題。但是分流制雨水系統是直接和受納水體相聯通的,降雨時會存在徑流污染的問題,有時還比較嚴重。
雨從天上降到地面最終匯入受納水體的過程中,要洗空氣,再洗房頂、洗馬路,最后再洗雨水口、洗雨水管道,最終流入受納水體時,最初的雨水徑流污染程度通常也不低。從這個角度來說,分流制排水系統也不是一種完美的排水體制。更何況分流制排水系統容易產生混錯接等問題。要完善分流制排水系統,其中重要的一環就是建設海綿城市,通過源頭的、小型的、分散的、生態的措施,對雨水徑流進行調蓄、下滲、沉淀、過濾,從而起到凈化作用。從美國和歐洲的諸多實踐來看,海綿城市建設尤其是源頭雨水徑流控制是削減分流制排水系統雨水徑流污染最為有效的途徑。
四是在部分地區有助于緩解缺水問題。在一些缺水地區,可以通過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將雨水進行蓄積利用,從而緩解水資源短缺的壓力。世界上雨水收集利用最為成功的當屬以色列和新加坡。尤其是新加坡,目前已經將超過領土三分之二的面積上的雨水進行蓄積利用,成為城市穩定的4大水源之一。
海綿城市建設具有上述諸多作用,但是我們也要明白,海綿城市不是萬能的。比如海綿城市建設解決不了流域洪水問題,也不能“告別城市看海”。海綿城市建設只能通過藍綠灰設施的融合,解決設防標準以內的降雨問題。即使到了遠期,某個城市達到了能夠應對50年一遇的暴雨,但是從概率統計上來看,也會發生超過50年一遇的暴雨,甚至超過100年一遇的暴雨,所以不能認為海綿城市建設后,就能一勞永逸,永久告別城市看海,這種過分夸大海綿城市作用的做法也是不對的。
05《通知》明確了如何建設海綿城市
海綿城市建設涉及到規劃、設計、工程建設和運維等方方面面,《通知》對這些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對于高質量地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1、要堅持因地制宜。
海綿城市是先進的雨水管理理念,但是也要和各地的具體情況相結合,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才能建設好海綿城市。因地制宜首先體現在對問題的準確把握上,要準確了解城市在海綿城市建設方面的具體需求,才能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從而避免為了建設海綿城市而建設。
其次在目標的設定和指標的選取方面,要因地制宜。根據城市降雨特征,內澇問題和水資源問題等,在充分分析論證的基礎上,選擇合理的目標和指標。對于一些降雨量相對較大,內澇較為嚴重,雨水源頭徑流管控要求較高的城市,雨水徑流管控不能僅僅滿足于70%左右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有可能要選擇更高的標準以實現對降雨峰值徑流量的削減。
最后,在具體的海綿城市建設措施的選取上,要結合地下水位、土壤地質、氣象特征等因素合理選擇設施類型,合理選擇設計參數,合理配置植物,千萬不能盲目照搬照抄其他城市的設計參數,這樣很容易導致建設出來的海綿設施因為“水土不服”而不能很好的發揮作用。
2、要堅持系統謀劃。
海綿城市建設是系統工程,必須要堅持系統謀劃。當前,我國正在大力推動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正確理解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十分關鍵。所謂全域推進,就是以城市中心城區為主并適度考慮周邊匯水區域的完整性,在這個范圍內,所有新、改、擴建項目都要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要求。所謂系統化推進,就是要統籌考慮藍綠灰設施的融合,統籌考慮雨水徑流從產生到排入受納水體的全過程,統籌考慮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以解決設防標準以內的暴雨內澇問題為導向,優化設施組合,合理布局各類設施,使其協同最優發揮作用,避免追求局部而忽視了整體效果,避免碎片化建設導致問題不能得到徹底解決。
系統謀劃海綿城市建設,還要做到在以排水防澇安全為主的同時,統籌考慮水資源、水環境和水生態問題。比如還要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助力水環境的改善,尤其是助力雨水相關污染的減緩。缺水地區還應積極推進雨水資源化利用工作。此外,通過海綿城市建設,還可以實現促進雨水下滲,補充地下水,通過雨水調蓄和滯留,實現改善局部氣候,緩解城市熱島效應,增強景觀效果,提高局部地區生物多樣性等多個目標。
3、要科學編制規劃。
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是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和內容以及建設時序做出統籌安排的重要政策和技術文件。近些年來,大部分城市都編制了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但是不少城市在規劃編制中出現了現狀調研不充分,問題識別不準確,原因分析不到位,目標指標不科學,解決措施不系統等問題,規劃具體內容主要為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指標的分解等問題,導致規劃內容千篇一律,針對性不強,無法科學指導海綿城市建設。還有一些規劃將城市提供的項目進行簡單羅列疊加,工程項目和問題之間缺乏邏輯對應關系,沒有分析措施能夠實現規劃確定的目標,也沒有對項目進行優化。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海綿城市推進的進程和建設的效果。
《通知》從合理確定目標指標、合理劃定排水分區、實事求是確定技術路線等3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這3個方面的內容都對科學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十分重要。合理確定目標和指標就是要選擇合理的指標,并合理確定這些指標的取值,并且與國家和省市相關文件要求相銜接。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海綿城市建設必須要聚焦雨水相關問題,尤其是要聚焦城市內澇問題,所以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和指標的選取也應該緊緊圍繞著這些內容來設置。合理劃定排水分區是內澇治理的關鍵。首先要合理選擇排水出路和去向,明確哪個片區的雨水往哪兒排,其次要結合地形地勢,合理劃定排水分區,“高水高排,低水低排”,避免高處雨水穿越低處帶來額外風險,也要避免部分排水分區面積過大,下游內澇風險過高。實事求是確定技術路線就是要認真分析現狀和問題,結合城市具體情況具體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策略,不能生搬硬套。
4、要高質量編制項目設計方案
在此前海綿城市建設中,一些項目因為設計方案質量不高,影響了投資和后期建成效果。《通知》中將項目設計作為重要內容并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要多專業融合設計。海綿城市的涉及中既涉及到排水專業,更涉及到景觀專業,要確保既能實現排水設計目標,又要美觀好看。此外,還涉及到結構、建筑等多個專業,必須相互融合才可能做出高質量的設計方案。
二是設計中要充分結合場地、結合自然。項目具體設計中必須結合具體場地特征,認真分析場地標高,合理劃分排水分區,識別匯流路徑,科學組織雨水徑流,通過源頭海綿設施對雨水徑流進行滯蓄和消納,同時輔以必要的灰色基礎設施確保排水防澇安全。設計中要充分結合地形,最大程度減輕對原有自然生態系統的干擾和破壞,盡可能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實現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
三是項目設計中還要注意統籌兼顧,要盡可能同時滿足多個目標要求。方案設計中要統籌考慮地上與地下,景觀與安全,建設與運維,源頭與末端等多個要素,還要考慮經濟適用,盡可能少花錢多辦事兒。
5、要嚴格項目建設管理
除了設計不到位,此前有一些海綿城市項目由于建設不到位,導致效果大打折扣甚至無法發揮“海綿”作用。常見問題包括下滲設施的滲透性不足導致積水、材料選擇不合理影響工程質量、局部標高不合理導致雨水無法流入或者排出、局部施工不合格導致透水鋪裝或透水瀝青不透水等。
針對這些問題,《通知》提出要加強設計方案和施工圖審查,同時應嚴格按圖施工,落實場地豎向要求,確保雨水收水匯水連續順暢,控制水土流失等。這些很有針對性的具體要求,如果都能落實到位,那大部分目前常見的海綿城市工程建設中的錯誤就能避免。
6、要科學推進運維管理
海綿城市設施既涉及到一些地上設施,還有一些地下設施。加強運行維護,是確保其能夠正確發揮功能的關鍵。此前各城市在探索海綿城市建設的過程中,陸續發現了一些問題,比如一些海綿設施在有關部門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拆除被移走,一些下滲型的設施由于缺乏維護導致無法滲透,一些雨水收集設施滿是垃圾無人清理,一些雨水花園植被枯死沒有及時補種影響景觀效果等。針對這些常見問題,《通知》提出,要落實海綿城市相關設施的運維主體、運維資金,建立運維制度,確保建成的設施能夠政策發揮其設計中預定的功能。
06《通知》首次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
此次《通知》最大的亮點,是首次明確提出了海綿城市建設應該做什么的“正面清單”,也提出了不應該做什么的“負面清單”。這種清單式的要求,通過清晰明了的方式,方便海綿城市建設的管理者和參與者理解和掌握。
1、應準確落實“正面清單”
縱觀《通知》全文,一共出現了25個“應”、6個“要”1個“必須”,共32個從正面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必須要做什么的具體要求。比如《通知》中明確,海綿城市建設應聚焦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因雨水導致的問題;海綿城市建設應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海綿城市建設應加強頂層設計;海綿城市建設投資規模的確定應實事求是等,將這32處要求羅列出來,就構成了當前海綿城市建設的“正面清單”。這些正面清單是所有在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城市,尤其是國家和省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示范城市應該準確落實的。
2、應切實規避“負面清單”
《通知》針對近些年海綿城市建設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尤其是針對一些明顯的錯誤觀點和錯誤做法,提出了海綿城市建設中必須不能做的內容,總結發現,《通知》中共提出了23個必須不能做的“負面清單”,包括14個“避免”、3個“不得”、2個“不應”、2個“防止”、1個“嚴禁”和1個“不能”。這23個“負面清單”十分重要,比如“避免無限擴大海綿城市建設內容”、“避免羅列堆砌工程項目”、“避免僅從單一專業角度出發考慮問題”、“避免將項目數量、投資規模作為工作成效”等,都是直擊當前痛點。建議各城市相關行業管理人員和相關從業人員將這23個“負面清單”摘抄并打印出來,時刻提醒自己,并在實際工作中切實規避之。
07結 語
整體來看,此次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的《通知》較好地延續了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75號文件中的提法和要求,二者并無本質沖突。但是此次《通知》也有一些新的提法。這些變化主要針對此前各地在海綿城市建設實踐和探索中出現的問題,并結合當前解決城市內澇問題的迫切需求提出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內容要聚焦城市雨水相關問題,并以32個“正面清單”和23個“負面清單”的方式,指出了海綿城市建設中有哪些是必須要做的,有哪些是必須不能做的,這種簡潔明了、創新性的提醒和要求方式,有利于進一步科學合理地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有利于海綿城市建設行穩致遠。
來源:給水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