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認識復雜的城市內澇產生原因機理
城市內澇產生的原因很多也很復雜,既包括氣候變化、暴雨增加等“客觀因素”,也包括城市發展方式不合理、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短板明顯等“主觀因素”,其中有三個因素是造成內澇的主要原因。
一是城市發展方式的不合理破壞了城市自然水文循環,導致人水爭地、徑流增加等。首先,在城市開發建設中沒有有效保護城市的低洼地和徑流通道,加上降雨徑流不可壓縮,如果破壞了其流行的路徑和蓄滯的空間,必然導致內澇積水的形成。比如,一些沿河沿江城市本來有眾多湖泊,但是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很多都被填墊了,以致城市調蓄能力大幅度下降。其次,不注意保護河湖藍線,為了建設隨意壓縮河道斷面,加劇了排水防澇的壓力。再其次,城市開發建設造成大規模城市硬化,導致降雨峰值流量和徑流總量都顯著增加,加劇了城市排水系統的壓力。最后,部分城市在開發建設中過度重視湖泊的景觀功能而忽視了其調蓄功能,將很多作為城市徑流調蓄的湖泊與城市河道人為阻斷,使其喪失了調蓄功能。
二是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短板明顯且系統內銜接不順暢。雖然最近幾年國家加大了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制定了相對較高的內澇防治標準并提高了雨水系統規劃設計標準,但是歷史上“重地上、輕地下”的建設理念和早期建設標準偏低的情況導致了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的排水管網系統標準偏低,部分低洼地區的調蓄區和強排泵站建設滯后,很多地區的排水標準實際仍達不到3年一遇,甚至部分地區排水標準低于1年一遇。城市排水系統大體可以分為雨水收集、雨水轉輸、雨水排放三個部分,但在現實中系統往往并不匹配,從而加重了城市內澇。比如:城市排水管道和城市下游承擔城市內澇排除任務的河道之間由于專業分割,流量計算總不匹配,甚至出現雨水管道設計流量超過下游河道設計流量的情況;城市的降雨徑流需要通過小區和市政道路的雨水箅子收集后才能進入市政雨水管道轉輸排放,而很多地區小區內部雨水箅子不足甚至沒有雨水收集系統,導致大量雨水進入市政道路,市政道路的雨水箅子數量也不夠,造成很多時候道路已經積水而地下的雨水管道還沒有滿管的現象。每次城市積水時工人打開周邊井蓋或雨水箅子,大量路面積水都還能流入雨水管道就說明了這個問題。
三是因洪致澇、洪澇交織的情況進一步加大了城市內澇治理的困難。很多城市容易受到上游山洪和過境洪水的影響,呈現因洪致澇、洪澇交織的現象。過境河道水位過高導致城市內部排水不暢或者山洪、過境洪水倒灌入城,都進一步加劇了城市內澇。比如:福州市經常遭受上游福山的山洪入城影響;萍鄉市幾乎每次的城市嚴重內澇都和萍水河、五豐河入城水位過高導致城市排水不暢或者河水倒灌有關。
●建設系統的城市內澇治理思路和方法
一是落實海綿城市理念,采用系統的方法、統籌的思路綜合治理城市內澇。首先,海綿城市的理念在系統方面要保護自然,特別是保護和互惠城市的自然水文循環;其次,在措施方面要有系統思維,將源頭、過程、末端進行統籌,綜合施策以實現系統最優;最后,在技術方面強化綠色理念,倡導因地制宜、綠灰結合、綠色優先。海綿城市所倡導的理念,特別是尊重自然、系統思維、綠色優先,正是解決城市內澇應該采用的思路。這在全國兩批30個海綿城市試點建設中也得到了反復印證,萍鄉、遂寧、遷安等內澇頻發的城市很好地踐行了這一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萍鄉市在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時,構建了“上截、中蓄、下排”的體系,在上游分洪、蓄洪,減少了進入城市峰值流量、降低了過境河流水位,在城市內對大量小區進行改造,延緩了外排峰值流量、提高了管道排水能力,通過系統治理有效解決了城市內澇問題,得到了老百姓的認可和稱贊。
二是加快補齊排水防澇設施短板,切實提高城市應對內澇的能力。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的基礎設施欠賬還很多,大量排水設施建設標準低,這都需要我們盡快補齊短板。在這個過程中,也需要我們加強統籌,以問題為導向,抓住主要矛盾,盡快解決內澇積水點。
三是強化流域綜合統籌。中國工程院王浩院士曾說要“一片地對一片天”。光靠城市內部基礎設施的提升,在很多時候特別是面對因洪致澇、洪澇交織的情況時,是無法解決流域性問題的,這就需要從流域角度出發,通過強化水庫調度、合理建設強排系統、加強蓄滯洪區建設等手段,減少洪峰流量特別是過境城市河道的峰值流量,減少對城市排水系統的頂托和倒灌。
●做好任重道遠的城市內澇治理思想準備
一是要強化規劃建設管控。首先要在城市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階段加強對低洼地和徑流路徑的保護,加強河湖保護藍線的劃定,轉變城市發展模式,貫徹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實現人水和諧發展,將降雨徑流合理安置,避免出現內澇。其次要在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落實地塊海綿城市建設和徑流控制要求,減少因為城市開發建設對自然水文循環的破壞,同時落實排水防澇設施的用地和地下空間,為后期設施落地提供條件。最后,要強化后期規劃管控,在一書兩證、方案審查、規劃驗收等環節加強對相關要求和指標的檢查。
二是要形成有效的督導問責機制。應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全國各城市內澇積水點分布情況和安全責任人清單的基礎上,要求各城市提出針對性措施和整改時限,并納入相關考核機制,強化督導問責,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排水防澇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三是要建立多元的投資保障體制。排水防澇設施以前基本屬于城市投資建設內容且基本沒有收益,這也導致此項工作長期處于資金短缺的狀態。為了保障排水防澇設施的建設,應建立多元的投資保障體系。首先,要強化中央投資,在預算內加大對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的資金傾斜和支持;其次,城市應加大基礎設施特別是排水防澇設施的投資力度,將城市有限的建設資金優先用于地下設施建設;最后,應建立城市土地開發收益用于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的機制,按照固定比例從每年土地出讓收益中拿出資金用于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從而提高城市居住品質,形成良性循環。
四是要提升城市防澇設施管理水平,建設科學的超標準應急機制。“三分建、七分管”,需要對城市防澇設施建立良好的運行管理機制,形成有人管、有專業人管的局面,及時清淤、定期維護,保證設施能夠有效運行。此外,針對超標準降雨應該建立應急機制,劃定不同降雨情況下的城市內澇風險圖,明確不同區域風險等級,并合理規劃城市道路豎向,確保主干道通暢,減少暴雨內澇對城市基本運行的影響。(發表:2020年8月24日《中國建設報·中國美麗城市》第6-7版)
馬洪濤
男,1982年出生,2006年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碩士畢業。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北京分院院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信息技術應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海綿城市建設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要從事海綿城市、排水防澇、黑臭水體治理等規劃設計、城市水方面相關規劃編制、供排水系統模型構建及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來源:美麗城市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