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編號 | CUWA-SKJJ-202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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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標準體系 |
獎項等級 | 三等獎 |
主要完成單位 | |
主要完成人 | |
項目起止時間 | |
關鍵詞 | |
項目簡介 |
1.項目簡介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加快、環境保護要求提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理念的確立,城鎮污水處理率逐年提高,隨之產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產量也急劇增加。但在立項之初,我國污泥處理處置方面的標準僅有3項,缺乏標準層面的規范化管理,難以適應污泥處理處置的多元化發展趨勢,造成污泥無序外運、隨意丟棄現象嚴重。
項目針對污泥處理和污泥處置概念不清、標準缺乏等問題,圍繞污泥處理處置分類、污泥處置泥質和污泥穩定處理等3方面內容,開展相關標準研究,在住建部的牽頭下,歷時10余年,研究編制標準10項,初步建立了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標準體系,為污泥安全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提供技術依據,對于引導和規范行業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標準
項目編制國家標準6部、行業標準4部,出版專著8部,申請并授權專利20件,發表論文43篇。項目建立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標準體系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作為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的依據和準繩,對污泥的安全處置發揮重要的規范作用。
2.項目主要技術內容
2.1創新點
(1)厘清污泥處理和污泥處置的概念,明確處置分類
首次提出污泥處理是對污泥進行穩定化、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的過程;污泥處置是對處理后污泥的消納過程。按照處置方式對污泥進行分類,形成污泥處置標準框架,為污泥標準體系構建奠定基礎。
(2)首次針對土地利用、建筑材料利用、焚燒和填埋處置方式,提出泥質準入要求、取樣和監測方法
綜合考慮污泥土地利用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影響,分類分級提出園林綠化、土地改良、農用和林地用泥質要求,明確不同等級污泥施用范圍,實現污泥處理處置與資源化利用的銜接。基于污泥建筑材料利用對于產品質量和環境風險的影響,提出用于水泥熟料生產的污泥泥質要求,精確規定不同含水率污泥的添加比例,提高污泥建材利用規范化水平。基于污泥單獨焚燒對熱量自持和二次污染控制的影響,提出污泥單獨焚燒泥質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污泥焚燒處置規劃、設計和管理的科學性。基于污泥填埋對填埋場作業和生態環境的影響,提出混合填埋和用作覆蓋土的污泥泥質要求,為我國普遍采用的污泥混合填埋處置提供依據。
(3)首次提出污泥穩定處理的控制指標、取樣監測和評價方法,構建污泥處理穩定評價指標體系
從產物控制和過程控制兩方面提出污泥穩定指標,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穩定評價,考慮技術進步的可能,對于改良工藝僅要求處理產物達到控制指標,極大提升標準適用性;明確5種污泥穩定處理工藝和長泥齡污水處理工藝的取樣點、采樣方式、采樣量和保存條件,規范和指導我國污泥取樣工作;提出穩定達標率概念,針對不同控制指標,分別給出穩定達標率計算方法,為管理部門評價污泥穩定處理設施運行效果提供依據。
2.2應用情況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等污泥處置泥質標準應用于上海石洞口污泥干化焚燒工程、白龍港污泥深度脫水工程、鄭州市污泥園林利用項目等,同時推廣應用至全國,有效保障了污泥安全處置和資源利用。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 穩定標準》在上海、重慶等地的污泥厭氧消化工程以及鄭州等地的污泥好氧發酵工程中得到應用,對于保障污泥穩定化處理效果發揮了重要作用。
2.3經濟、社會效益情況
本項目建立的標準體系應用于全國多個污泥處理處置項目,一方面減少污泥二次污染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另一方面也充分發揮污泥的資源屬性提升經濟效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等用于規范鄭州市等地污泥的土地利用,不僅可減少對于優質農田土的取用,而且對培育地力也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產生可觀的經濟效益;《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 穩定標準》用于規范上海白龍港、重慶雞冠石、鄭州王新莊等污泥厭氧消化工程的運行管理,沼氣產量3280萬m3/a,可用于發電以補充污水廠電耗。同時,項目成果引導污泥穩定處理和后續處置項目的科學建設和規范運行,使我國污泥處理處置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實現污泥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并逐步提高資源化利用率,減少污泥不規范處理處置引起的環境二次污染的風險,避免對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經濟、社會效益顯著。
3.主要完成的單位及完成人
主要完成單位: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
主要完成人:張辰、張大群、杭世珺、陳同斌、王春順、譚學軍、王逸賢、趙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