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城市節水工作的指導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貫穿綠色發展理念,明確了我國城市節水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提出了構建城市健康水循環體系、著力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加強節水型城市建設、完善城市節水機制等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體現了國家對城市節水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
01 強化城市節水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我國城市節水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與2000年相比,2020年全國城市用水人口增長了115%,但城市年用水總量基本維持在600億立方米左右,僅占全國用水總量的10%左右,支撐了全國60%的人口和70%以上的GDP。與此同時,也應注意到,城市節水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城市發展與水資源承載力失衡、節水意識不高、城市節水系統性不強等問題仍然存在。
《意見》的印發,對于加強新時期城市節水工作、推進城市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利于轉變城市建設方式。堅持以水定城,以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生態環境容量為基礎,合理確定城市規模、空間結構、開發建設密度和強度,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形成與水資源水環境相適應的城市規模與布局。二是有利于提高城市韌性。統籌城市水系統、綠地系統和基礎設施系統建設,提高城市水資源涵養、蓄積、凈化能力,建設藍綠交織、灰綠相融、連續完整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體系,增強城市水系統韌性,改善城市人居環境。三是有利于實現城市節水減污降碳。節水即是減排,節水即是治污。提高用水效率,實現優水優用、循環利用和梯級利用,可以減少城市新鮮水取用量和污水外排量,降低城市水系統運行過程中的能耗。
02 建設節水型城市是城市綠色發展的必由之路
深化節水型城市建設,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到城市規劃、建設、運行的各個方面和各個主體,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系統提升城市節水工作。充分發揮國家節水型城市對城市節水工作的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以點帶面促進城市節水高質量發展。在生活節水方面,推廣普及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動節水型單位、節水型社區(小區)等節水載體建設,充分發揮社區在家庭、單位等整個社會網絡中的紐帶作用。在市政節水方面,狠抓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因地制宜明確管網漏損治理工程實施方案,加快實施智能化改造、管網更新改造和管網分區計量等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建設漏損控制示范城市。在工業節水方面,加強工業企業用水定額管理,完善企業用水監測計量體系,建設節水型企業。開展城市節水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推行水效標識制度。在生態節水方面,推動再生水就近利用、生態利用、循環利用。科學統籌規劃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結合城市組團式發展,合理設置分布式、小型化、智能化市政生活污水收集及再生利用設施,并統一納入市政污水收集、處理及再生利用體系。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力爭達到30%。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加大雨水收集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力度,加強城市吸水、蓄水、凈水、釋水的能力。到2025年,城市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力爭達到40%。
03 完善城市節水長效機制是城市綠色發展的重要保障
《意見》著力建設與綠色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城市節水長效機制。一是加強用水定額管理。要強化計劃用水與定額管理制度實施,有關部門應及時制定和完善相關用水定額,各城市全面推進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實施。二是推進節水“三同時”管理。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的節水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推動建筑節水,鼓勵綠色建筑選用更高節水性能的節水器具。三是完善價格機制。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放開再生水定價,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在水資源節約、用水需求調節方面的作用,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四是堅持政府作用和市場機制協同發力。財政支持與稅收優惠并舉,構建有利于節水的投融資環境。要積極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導帶動作用,落實節水相關增值稅、所得稅、環境保護稅等優惠政策,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城市節水投入,不斷探索依靠市場機制推動城市節水的路徑和模式。五是加強城市節水宣傳。要建立健全城市節水宣傳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城市節水宣傳工作實效,讓節約用水成為每個單位、每個家庭、每個人的自覺行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城市節水是綠色發展理念在城市建設工作中的具體落實和體現。“十四五”期間,城市節水要以綠色發展理念為引領,以節水型城市建設為抓手,以構建城市節水長效機制為基礎,促進城市節水工作進一步走深走實、見行見效,推動城市實現綠色發展。
(龔道孝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水務院院長、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節約用水專業委員會主任/李昂臻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水務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