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函[2018]40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務局,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管理委員會,海南省水務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23號)要求,強化排水防澇安全責任制度,切實落實城市人民政府的排水防澇主體責任,確保2018年城市安全度汛,現將全國城市排水防澇安全責任人及重要易澇點整治責任人名單予以通告。
各城市排水防澇安全責任人要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組織城市排水、交通運輸、氣象、水利、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等有關部門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切實履行排水防澇安全職責。
各重要易澇點整治責任人要加強汛前檢查和日常管理,抓緊推進易澇點整治工程并加快實施,對于短時間難以完成整治的,要組織制定和完善排水防澇應急預案,落實技防、物防、人防等方面的應急措施。
對于因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汛前安全檢查、汛期應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發生內澇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附件:1.城市排水防澇安全責任人名單
2.城市重要易澇點整治責任人名單
3.城市排水防澇標準及對應降雨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