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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布日期:

京政辦發〔2021〕1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關于加強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12日   

關于加強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有效提升本市防范應對各類極端天氣風險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減少極端天氣災害的損失和影響,切實保障首都城市安全運行,特制定本措施。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積極構建應對極端天氣的風險防控和應急管理體系,為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防范應對極端天氣風險的首要原則,完善預案體系、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筑牢城市安全防線,使人民群眾的安全更有保障。

堅持系統思維、防范在先。綜合分析極端天氣引發的直接影響、次生衍生影響和社會影響,統籌推進工程治理和應急管理措施。堅持防范為本,加強各類災害風險識別研判,以確定的措施應對極端天氣帶來的不確定影響。

堅持突出重點、強化基層。突出多發頻發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重點完善極端降雨應對和城市防洪防澇工作機制。提升基層單位對局地突發極端天氣的果敢決策、果斷處置和自主響應能力,增強社會公眾的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意識。

堅持創新方式、提升能力。創新應急管理理念和方式,積極推動風險評查、模塊化響應等新方法運用。強化智慧城市建設,完善智能感知體系,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不斷提升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能力。

(三)工作目標

逐步建成與首都功能定位相適應的全天候、系統性、現代化的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工作體系,極端天氣風險識別、監測感知、精準預警、預案管理、指揮調度、社會響應、災后恢復能力不斷提升,城市重要建筑、設施和骨干網絡節點抗災能力明顯增強,努力實現“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全力保障首都社會安全穩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系統提升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能力

(四)強化極端天氣識別和預判。依據現有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等級,結合天氣預報預警提前識別各類極端天氣。當氣象臺發布冰雹、雷電、高溫、大霧天氣紅色預警信號,暴雨、大風、寒潮天氣橙色及以上預警信號,暴雪、持續低溫、沙塵暴黃色及以上預警信號,以及發生龍卷風時,判定為發生極端天氣。

(五)提高氣象精準預報和提前預警能力。建立提早預報預警機制,對局地強降水、短時大風、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龍卷風除外)原則上提前1至3小時預報預警;對其它極端天氣提前6至12小時預報預警,并力爭提前24小時預報預警。實行分落區精準預報,落區精準到流域、區、街道(鄉鎮)、重要景區。強化短臨預報,精準落區預報提前1小時以上發布,并加密滾動預報。

(六)增強預警信息傳播能力和效果。加強與市、區宣傳部門對接,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短信、手機客戶端、網站、微博、微信、電子顯示屏等渠道,加密發布極端天氣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信息,增強信息針對性、時效性和覆蓋面。加強安全提示信息的直達性、直觀性、直白性,讓社會公眾“看得明白、聽得懂、用得上”,確保把預警信息有效轉化為應對行動。

(七)完善風險防范應對管理工具。編制氣候適應性規劃,系統分析北京氣候變化趨勢,制定各層級規劃體系的適應措施。推行風險地圖管理,開展極端天氣條件下城市風險點位分析識別,建立風險點清單,編制完善洪水、內澇、地質災害、大風等風險分布圖。加強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運用,結合區域地形、環境要素和城市運行情況,編制重要目標防護圖,根據實際需要適度提升防護標準。制定救援力量布防圖,采取前置、預置和機動相結合的方式,優化救援力量部署。健全極端天氣應對分析評估和復盤總結機制,不斷改進完善應對工作。

(八)健全應急預案體系。開展極端天氣災害情景構建,確定防范應對工作任務和責任清單。市、區相關部門要完善防汛、雪天保障、沙塵暴應對等應急預案,制定大風、雷電、冰雹等應急預案。各區、街道(鄉鎮)要結合本地區氣象特點,針對易發多發極端天氣,建立完善可操作的預案體系。加強風險點位和重要目標設施的預案管理,建立模塊化應急處置機制。

(九)完善應急響應和指揮機制。遵循“提早部署、全程調度”的原則,按照本市應急預案中處置重大或特別重大災害的標準,依托現行應急指揮體系啟動分級響應。建立完善指揮調度指令清單,實行全時段指揮調度機制,根據極端天氣變化情況動態調整響應措施,及時調度處置各類災害事故。對于重點風險點位,實施扁平化、點對點調度,實現精準指揮和響應。

(十)構建適應局地氣象特點的應急處置模式。研究把握本市地形地貌復雜、氣象條件多變的特征,針對極端天氣局地性、突發性的特點,細化調整相關應急處置方式。針對山前、山前偏南迎風坡、喇叭口地形谷地和近郊區的暴雨多發帶,西北部山區冰雹多發帶,東南部平原大霧多發帶,構建市區聯動、區域協同、自主響應、快速處置的應急處置模式。

(十一)增強社會公眾避險自救能力。開展極端天氣風險科普宣傳,以公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和載體,普及極端天氣災害特點、風險隱患、緊急避險等相關知識。積極組織市民參加極端天氣應對培訓演練和災害情景體驗,提升社會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利用3至5年時間,實現本市居民接受社會急救知識和技能培訓的人數占常住人口總數的30%至35%。

(十二)完善社會響應工具包。對于極端天氣引發的重大災害,第一時間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信息。健全政府與社會溝通機制,積極發揮專家智庫作用,及時回應社會公眾反映的情況。密切關注輿情,加強宣傳引導,及時澄清不實信息。明確街道(鄉鎮)、社區(村)應對極端天氣的責任機構和責任人,結合“接訴即辦”“吹哨報到”和網格管理等機制,動員和引導社會公眾協助做好秩序維護、后勤保障等輔助工作。

(十三)制定災后恢復工作指南。編制極端天氣災后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指南,完善災情統計、物資調撥、社會救助、疫情防控等機制。構建應急心理援助和危機干預網絡,及時開展災后心理創傷干預。充分發揮保險等市場機制作用,建立極端天氣災害風險多渠道分擔制度。

(十四)強化督導檢查工作。建立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和問責機制,通過明查暗訪、聯合執法、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基層單位及重要部位、風險隱患點位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及時查找問題并督促整改,確保各類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十五)組織開展綜合演練。堅持實戰標準和問題導向,各區、各部門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性極端天氣應對演練,重點演練風險研判、應急指揮、信息報送、協調聯動等工作機制。積極推動開展無腳本“雙盲”演練和多種專業應急隊伍聯演聯訓,強化演練評估和考核,根據演練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相關預案方案。

(十六)推動應急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提升。提升防汛、掃雪鏟冰、城市生命線保障等市級專業隊伍搶險救援能力,有針對性配備應對極端天氣的現代化裝備設施。培養專業化、規范化的應急值守隊伍,完善全市值守工作評價機制,強化值守力量戰時輔助決策作用。健全軍地聯合指揮調度機制,發揮現役部隊、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在搶險救援中的攻堅突擊作用。穩定災害信息報告員隊伍,提高災情報告水平。積極培育和引導社會救援力量,建立服務協作平臺,將其納入全市應急救援體系。健全市、區、街道(鄉鎮)三級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完善相關物資峰值供給機制和投放點網絡體系。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和家庭儲備應急物資,增強極端天氣災害的自救互救能力。

(十七)提升交通和通信應急保障能力。編制應急防災交通專項規劃,依托高速公路和快速環線的應急通道和公交專用道,建設地面應急通道網絡。完善與民航、鐵路部門及周邊省區市聯動機制,提升人員快速疏散、轉運和物資快速運輸能力。建設簡便快捷的無線自組網應急通信系統,實現災害現場通信快速恢復,保障應急通信暢通。提升公眾通信重要骨干網絡節點的抗災標準,強化極端天氣抵御能力和應急服務能力。

(十八)加強風險防范應對科技支撐。加強對極端天氣觸發和演變機制的科學研究,研發高分辨率集合預報系統,推動數字氣象臺建設。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等,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完善監測預警、指揮通信、輔助決策、搶險救援等系統和裝備。科學利用人工影響天氣技術,開展增雨雪、防雹、消雨等工作,減輕極端天氣災害影響。

(十九)增強城市建筑設施抗災能力。定期對重點區域、重要部位和重要設施開展極端天氣應對能力評查,通過專項治理、工程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動,增強城市防災抗災能力。嚴格落實城市設防標準,提升極端天氣高風險地區基礎設施的防災抗災水平,降低城市脆弱性。利用生態空間劃分防災分區,完善城市開敞空間系統,利用公園綠地、體育場館、學校等場所,分級分類建設疏散通道和應急避險場所。完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機制。

(二十)強化生命線韌性和應急保障。編制市政重要生命線韌性提升規劃,推動建設分布式、模塊化、小型化、并聯式生命線系統,強化水、電、油、氣、熱設施管網應對極端天氣的韌性。提升生命線工程高度集中且相互關聯的關鍵節點和區域的快速恢復能力。完善熱、電、氣聯調聯供機制,鞏固多源多向的氣源供應體系,加快開展應急熱源改造,實現重要電力用戶配備應急電源。建立城市基礎設施綜合管理信息平臺。

三、加強極端降雨應對和防洪防澇工作

(二十一)加強重點區域和部位洪澇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強化內澇風險點識別,實行落圖管理,利用3至5年時間對全市下凹式立交橋等城市公共空間低洼處強降雨積水情況進行推演,并根據推演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開展道路積水點智能警示模式研究。增強中小河道和山洪溝道感知能力,逐步實現流量、水位實時監測。完善山區道路重點彎道、坡道和險段的地質災害監測設施,提升動態監測和分析預警能力。

(二十二)增強防汛預案方案的針對性、實戰性和靈活適應性。開展暴雨巨災情景構建,補充完善防汛預案中應對極端降雨的針對性措施。完善水庫、河道調度方案,做足極端條件下調度準備。完善分洪區、蓄滯洪區運用預案,進一步細化啟用條件、居民轉移安置和補償等工作;結合城市副中心建設發展,研究評估北運河通州西集分洪區調整工作。完善人員避險轉移臺賬,掌握人員轉移完成所需的時間。

(二十三)完善極端降雨應對指揮模式和措施。對全市系統性極端降雨,注重加強統一指揮、協同應對;原則上提前24小時會商部署,提早下達防范應對指令,明確完成時限,并加強監督檢查;提前向社會發布預警和安全提示信息,預置前置搶險救援力量和物資,嚴格執行汛限水位要求,科學實施水庫、河道預泄。對局地突發極端降雨,注重加強分區分級預警響應;各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結合實際第一時間自主響應,主動巡查、盯守風險點,落實預定措施。

(二十四)加強重點區域、重要部位和重要設施的安全防護。加強地下空間防倒灌、應急疏散和搶險措施,強化地鐵站、隧道洞口周邊市政排水設施建設。提高水、電、氣、通信等生命線工程重要節點和關鍵環節的防洪防澇標準。完善機場、火車站、醫院、學校、養老院、福利機構等公共場所的極端降雨應急疏散和搶險措施。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等的防洪防澇措施。摸清地下水位回升可能造成的建筑基礎安全隱患底數。

(二十五)加快補齊防洪排澇工程短板。加快推進病險水庫和水閘工程治理,加強不達標堤防、北運河無堤段建設。合理保障用地需求,推進蓄滯洪(澇)區建設。加快推進《北京市城市積水內澇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實施方案(2021年—2025年)》實施,動態排查分析積水情況,采取工程與應急措施相結合的方式推動治理。加強首都功能核心區低洼院落治理改造,提升排澇能力。加快推進中小河道治理,確保排水順暢。積極開展農村內澇治理。結合山區河道堤防的防護目標和水毀情況,因地制宜采取差異化防護措施。由市、區兩級統籌管理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庫,增強全市洪水調度各網絡節點的管理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二十六)突出做好山區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險村防汛工作。落實山區防汛包保責任,嚴格落實險村險戶避險轉移措施,提前組織人員避險轉移并妥善安置。組織開展險村險戶防汛演練和應急培訓,不斷提高群眾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注重發揮山區應急廣播“村村通”在人員轉移中的重要作用,豐富高風險村與外界聯系的通訊手段,提升極端條件下通訊保障能力。

四、統籌做好其它各類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

(二十七)強化極端降雪天氣應對。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健全極端降雪應對措施清單。根據雪情預警及時啟動專項應急指揮部和前沿指揮部,提前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機場、鐵路等預置掃雪鏟冰力量和裝備,強化雪天清障聯動,保障道路暢通和運輸安全。動員黨政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組織做好人行道、街巷、胡同、小區內除雪工作。強化交通疏導和管制,及時對因積雪結冰易發生事故的路段采取封閉或分流措施。

(二十八)加強極端降雪、低溫和寒潮天氣的城市運行保障。強化能源供應和設施設備運行監測,及時協調增加域外電力和天然氣供應,做好給排水、供電、供氣、供熱、供油等管網及交通、通信等重要市政設施防寒抗凍工作,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加強巡查檢查,及時處置熱力管線跑冒事故和其它生命線系統故障,強化能源、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市民正常生活需要。科學調配運力,及時調整公交和地鐵運行計劃,適當延長運營時間,保障市民出行需求。做好流浪人員救助和弱勢群體防寒保暖工作。

(二十九)強化大風天氣安全防范。將大風防范應對納入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在大風天氣應對規范的基礎上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完善調度機制和指令清單。針對戶外易倒伏物體和易受影響的設施設備,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責任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定期開展安全排查。根據大風預警開展巡查檢查,督促停止戶外高空作業、揚塵施工、戶外大型活動和水上活動,及時加固易倒伏物體及懸掛物、搭建物等。加強林區、田間地頭野外火源管理,嚴防發生森林火災。強化與鐵路部門溝通聯動,妥善處置大風天氣導致的火車故障、晚點及其引發的人員滯留情況。

(三十)做好極端高溫天氣應對。編制極端高溫天氣應對工作指引,完善政府、社會單位的預警響應措施,引導市民做好極端高溫天氣條件下的個人防護。結合預警強化安全信息提示和巡查檢查,督促停止極端高溫時段的戶外大型活動,指導企業嚴格落實防熱降溫措施,防止發生爆炸、火災、有限空間中毒等安全事故。落實電力錯峰避峰措施,加強供水運行調度管理,保障居民用戶供電供水。

(三十一)加強雷電天氣安全防護。制定雷電天氣應急預案,完善風險防范應對工作機制,健全應急準備和響應措施。強化防雷裝置維護和檢測,指導高層建筑、文物建筑和重要場所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防雷裝置,并加強日常維護和定期安全檢測。強化冬季雷電落區預報預警,綜合運用遠程監控、視頻會商等方式嚴密監測森林火情,適情前置森林滅火隊伍,及時撲救森林火災。

(三十二)強化冰雹天氣安全應對。制定冰雹天氣應急預案,強化風險防范、應急響應、災情統計等工作。加密預警信息發布,結合冰雹落區預報,及時提醒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停止戶外活動和作業。指導加固建筑設施薄弱部位,防止冰雹破壞建筑設施。提示農業生產主體加強防范,降低農業生產損失。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及時消除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和樹木折斷等安全隱患,嚴防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三十三)嚴格管控大霧天氣下的道路交通。發揮車輛信息管理平臺作用,及時發送大霧預警信息,提醒駕駛員注意霧天行車安全。全天候巡邏管控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山區道路、橋梁隧道等重點路段,視情采取關閉道口、限速行駛、壓速帶道、強制分流等措施,嚴防發生大面積、長時間交通擁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視情啟動環京聯勤聯動機制,強化應急協調聯動,確保省際間交通安全暢通。

五、工作要求

(三十四)增強風險意識。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首都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工作關乎“國之大者”,將其作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突出位置,不斷增強風險意識和憂患意識,以大概率思維應對小概率事件,最大程度避免和減輕極端天氣造成的損失。

(三十五)強化工作落實。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書和時間表,按照工程化、項目化方式抓好管理措施和任務項目的組織實施。市應急局要牽頭組成聯合檢查組,不定期檢查各區、各部門承擔的任務開展情況,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十六)表彰先進典型。強化示范引領作用,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表彰獎勵極端天氣風險防范應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并通過各類媒體積極開展宣傳,激發各區、各部門、各單位、各類搶險救援力量參與極端天氣應對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附件:極端天氣判定標準
附件

極端天氣判定標準

極端天氣是指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發生的超越常態的小概率氣象現象,通常具有突發性強、不確定性大、疊加性強、破壞性大等特點。根據本市歷史氣象數據分析和近年來工作實際,當天氣情況達到某一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級別、經研判其造成的危害可能超出城市設防標準時,按下列標準判定極端天氣。

1.極端降雨:暴雨橙色及以上預警信號,即預計1小時降水量達70毫米以上,或6小時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或24小時降雨量達150毫米以上。

地質災害橙色預警信號,即氣象因素致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險高。

2.大風:大風橙色及以上預警信號,即預計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

3.冰雹:冰雹紅色預警信號,即預計累計降雹時間30分鐘以上,冰雹直徑在2厘米以上,地面積雹厚度5厘米以上。

4.雷電:雷電紅色預警信號,即預計有強烈雷電活動,并伴有10級以上短時大風,或短時強降水,或冰雹。

5.極端高溫:高溫紅色預警信號,即預計日最高氣溫升至41℃及以上,或連續三天日最高氣溫37℃以上。

6.極端降雪:暴雪黃色及以上預警信號,即預計12小時降雪量達6毫米以上。

7.寒潮:寒潮橙色及以上預警信號,即預計日最低氣溫24小時內下降12℃及以上,并且日最低氣溫下降到0℃或以下,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的冷空氣活動。

8.極端低溫:持續低溫黃色預警信號,即預計連續三天及以上日最低氣溫低于-12℃。

9.大霧:大霧紅色預警信號,即預計2小時內可能出現強濃霧天氣,能見度小于50米;或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50米的霧并可能持續。

10.沙塵暴:沙塵暴黃色及以上預警信號,即預計有水平能見度小于1公里的沙塵暴天氣現象。

11.龍卷風:由事件是否發生來確定。在強烈不穩定天氣條件下產生的一種小范圍的高速旋轉的空氣渦旋,中心風力達100米/秒以上,直徑一般幾米到幾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