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清源自來水公司配合審計廳開展審計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以及審計署和云南省審計廳2023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統一安排,省審計廳決定派出審計組,對自2013年1月1日后完工(關賬)的所有國外貸援款項目(無論是否審計過)使用國外貸援資金形成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近日,省審計廳林永、譚秀琴、袁俊、董泓延及周喻一行5人至昆明清源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審計工作。
為此,清源公司財務部高度重視此次審計工作,精心組織準備,及時開展組織策劃,安排了迎審工作分工。財務部投入大量人力,在技術部及相關部門的協助下,積極配合完成審計組的工作要求,以確保此次審計工作順利進行。